HKLPF 服務頁
David Cameron Law Office("DCLO")协助您完成香港有限合伙基金("LPF")由首次洽谈、注册到后续运作的整个过程。作为提供 HKLPF 服務的律师行,我们代您提交注册申请、草拟基金文件,并协调香港 LPF 运作所需的各方。

我们的香港有限合伙基金("LPF")服务
LPF1 表格备案
我们负责填写 LPF1 表格(即注册申请书),内容涵盖基金名称、普通合伙人("GP")、投资经理、负责人、注册办事处及备存记录的地点。作为提交申请的香港律师行,我们会担任公司注册处查询的联络人,并由我们代您领取注册证明书。
有限合伙协议草拟
《有限合伙基金条例》规定基金须由有限合伙协议("LPA")组成,且 LPA 须在香港 LPF 注册时就已经订立。我们的做法是先签立一份非常简单的初始 LPA 作为过渡文件,其后再以内容更完备的经修订及重述LPA 取代。我们会按照您的商业条款草拟 LPA,涵盖出资承诺、费用、附带权益、分派、投资者加入及基金条款。LPA 属保密文件,不会提交公司注册处。
认购协议草拟
我们按照您的商业条款,为有限合伙人/投资者("LP")草拟认购协议。
普通合伙人注册成立及协调
我们可为您注册成立一家新的香港公司担任 GP,或协调现有 GP 或海外 GP 在香港办理注册。如有需要,我们亦可协助协调设立离岸公司。
香港注册办事处
每个香港 LPF 都必须在香港设有注册办事处。我们可代为提供,确保基金由第一天起符合这项要求。
负责人 (“RO”) 安排
我们可担任或安 排负责人,为基金履行打击洗钱职能。
投资管理协议 (“IMA”) 草拟
我们可以草拟委任投资经理的投资管理协议("IMA"),列明其投资授权、权限及费用,并分析是否可能需要申领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("证监会")牌照。
投资备忘录 (“PPM”) 草拟及认购协议
我们会按照您的商业条款,为潜在投资者度身制定投资备忘录 (“PPM”) 。
赎回文件及赎回申请
我们亦可准备赎回文件及赎回申请。LPA 通常已订明赎回的相关条款及程序,因此一般无需预先准备赎回文件范本。
银行开户协助
我们可免费为您引荐熟悉并支持 LPF 架构的香港银行。
核数师及基金行政管理人协调
每个香港 LPF 都必须委任核数师,但法律并无规定须委任基金行政管理人。我们会协调核数师的委任,并在有需要时协调基金行政管理人的委任。
持续公司注册处备案
我们协助处理所有持续的公司注册处备案事宜,包括周年申报及变更通知,并在基金条款变更时更新 LPA。
部分上述服务由我们信赖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提供。所有服务均按固定费用收取,详情请参阅我们的固定收费价目页。
香港有限合伙基金("LPF")适合您吗?
我们会根据您目前的情况度身安排每项委托,您只需为香港 LPF 实际所需的工作付费。
首次设立基金的经理
我们会讲解 GP、投资经理与有限合伙人之间的关系,然后按正确次序准备所有文件。商业决定由您作主,法律程序由我们处理。
仍在考虑采用哪种载体?请参阅我们的特殊目的公司("SPV")与基金的选择指南。
成熟及海外经理
对于管理离岸基金或身处香港以外的经理,我们会就采用香港或海外 GP、如何委任投资经理,以及是否可能需要申领证监会牌照提供意见。
此外,我们亦提供投资基金迁册至香港的服务,并可协助设立离岸公司及基金。想了解各制度的分别,可参阅我们的香港 LPF、开曼 ELP 与 BVI LP 比较。
家族办公室
我们会围绕家族的管治安排设计基金架构,确保有限合伙人资料不会出现在公开登记册上,并与家族现有的税务及财富顾问紧密合作。

开始前我们需要您提供的资料
首次通话时,我们会了解以下事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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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名称,可只用英文,亦可同时使用英文及中文(繁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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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委任的 GP,或指示我们注册成立一家新的香港公司担任 G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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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经理,以及由 GP 兼任还是另设实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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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履行打击洗钱职能的负责人,或要求我们代为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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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注册办事处,或要求我们代为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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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范围及目标市场
如架构有部分细节未定,我们会在提交任何文件前与您逐一商讨。准备就绪后,可在此开始委托我们设立香港 LPF。
提交备案前须解决的架构问题
香港或海外 GP。 GP 可以是香港私人公司、注册非香港公司、香港或海外有限合伙,或香港居民个人。海外 GP 可能需要在香港委任授权代表。
由谁担任投资经理。 GP 亦可兼任投资经理。投资经理必须是证监会持牌机构、认可机构、律师或会计专业人士。
投资范围。 我们会将投资范围拟定得足够宽广,在保留弹性的同时与您的投资策略保持一致。
投资者条款。 我们会确定资本催缴、分派及后续交割的安排,让 LPA 真实反映基金的实际运作方式。
及早确定这些事项,是注册得以顺利进行的主要原因之一。我们的设立流程页面说明这些安排如何衔接 LPF1 表格的备案。
香港有限合伙基金("LPF")注册后的支持服务
我们为您设立香港 LPF 后,可提供以下服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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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有限合伙人草拟认购协议,并协助办理入伙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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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需要,修订 LPF1 表格(例如更换 GP、授权代表、投资经理及负责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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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基金条款演变修订 LP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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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调委任核数师(每个香港 LPF 都必须委任),并在有需要时委任基金行政管理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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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荐熟悉并支持 LPF 架构的香港银行(请参阅我们的香港 LPF 银行开户指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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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影响基金的香港经济实质要求最新发展
部分上述服务由我们信赖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提供。详情请参阅我们的固定收费价目页。